第一章 会员入会
第一条 单位会员入会流程
(一) 符合《章程》相关要求的申请单位向学会秘书处提交单位法人签字的入会申请书、承诺书、营业执照;
(二) 经理事会讨论通过;
(三) 经批准后,交纳会费,由本会公布;
第二条 个人会员入会流程
(一) 人会员依托于单位会员而存在,每个会员单位名额有定数,具体数量由理事会讨论决定。目前学会个人会员名额承袭了上一届理事会确定的名额;
(二) 个人会员由单位会员选派,提交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;
(三) 经学会秘书处审核同意;
(四)通过后,交纳会费,纳入学会当年度个人会员名册;
第二章 会员退会
第三条 退会流程
(一) 本会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单位会员退会时应向本会递交书面退会申请(不限格式,需盖公章),收到申请后,本会书面通知该会员终止其会员资格;
(二) 个人会员退会时,由个人会员所在单位邮件通知学会,学会将该会员从个人会员名册中删除;
第三章 会员管理
第四条
本会统一编制会员名册,会员信息事项发生变更时,应及时通知本会更新信息。本会应当每年定期更新会员名册
第五条
按本会章程的规定,会员应按时缴纳会费。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,造成不良影响,经查证属实的,由理事会视不同情况给予下列处分:
(一) 警告;
(二) 通报批评;
(三) 暂停行使会员权利;
(四)除名;
本会处分会员,应经理事会表决通过,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该会员。